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4〕1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暨推荐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数量,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劳动经济学院、管理工程学院、金融学院、统计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导师或团队,下同);其余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推荐条件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遵循公平公开、择优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以导师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主要考察依据,遴选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优秀、对学生尽职尽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指导研究生质量优异、积极投身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导师和所指导的研究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及违纪违法情况。
2、立德树人职责全面落实。具有优良师德师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第一职责,潜心研究生教育,关心关爱研究生成长,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榜样示范作用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发挥榜样作用辐射带动;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持续探索改进培养模式,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承担研究生教育职责。近3年来,独立或排名第一完成B1级教学、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
4、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具有5年及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近3年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且所讲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评价均不低于90分。教学效果良好,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优秀,学术水平较高,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
5、指导的研究生质量优秀,近五年内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学术不端、抽检为“问题论文”等情形。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在B1类及以上学术期刊累计发表论文2篇,且符合学校对科研成果认定的要求。近3年至少取得过以下成果之一:
(1)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在思政、科研、实践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取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3)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5人次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奖学金除外)或参加校级学术活动及项目,包括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项目按时结项、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考核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考核优秀、哈博高校(经管)博士学术论坛十佳论文或优秀论文、扎根实践工程一二三等奖等;
(4)培养指导研究生取得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须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出具认定意见。
(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的参评条件
参评成员应符合上述(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参评条件1至4条要求,以团队为单位培养研究生的成果应符合(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参评条件第5条要求,同时还需满足:
1、人才队伍结构稳定。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团队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
2、整体育人效果突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及实践成果,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
3、工作运行机制良好。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良好的管理模式,团队成员稳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四、注意事项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参评人不可同时作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参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得参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
(一)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
(二)有违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的行为;
(三)本人及所指导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近5年内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
(四)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
(五)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的;
(六)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表》(附件3),提交至申报人所在学院。
(二)学院按照上述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做条件审查,学院党委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本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名单。召开会议前,须充分征求研究生代表、研究生教务和研究生辅导员意见,并据此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确定后须在本学院面向全体师生公示,师生因推荐程序问题产生异议,可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申请处理。
(三)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表》(一式7份),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及团队成员近3年的科研成果汇总表(1份,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科研成果单,学院导出打印盖章)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于2024年7月8日10: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办,同时电子Word版(推荐表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导师或团队名称-推荐表”、汇总表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xwb@cueb.edu.cn,逾期不予接受。
(四)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的评审工作。本年度预计评选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团队)总数不超过10个。
(五)拟入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定发布,并根据评审委员会排序按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推荐名额推荐参评。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的评选与推荐,是学校人才培养和师德师风建设领域的重要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83951487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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