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时
学生需提交:备案表(附件4),协议书(附件5)、在校成绩单、offer、学籍变更审批表(附件6)、出国学习计划,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项目登记(操作说明见附件1)
学院需提交:备案汇总表(附件2)
结项时
学生需在系统提交:交流期间课程成绩单扫描件、交流总结(不少于3000字,含交流照片)电子版、外方导师评语扫描件(如有)、研究成果扫描件(含结课论文,如有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须注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资助”)
以上材料打包上传到项目结项材料中
特别注意:需在按期回国一个月内提交学籍变更审批表(附件7)至研究生院,如未按期归国,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告知返校日期。
PS:寒暑假短期交流项目无需填写学籍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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