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生证补办的时间、程序和具体要求如下:
1.补办时间:每年4月、6月、10月、12月的10~13日(休息日顺延)。
2.补办程序:
研究生证遗失,可在研究生部网站-学籍管理-下载专区下载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填好到所在学院盖章。
研究生持补办申请表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取证时间为上述四个月的15~17日(休息日顺延)。
四、补办要求:
1.研究生证原则上只补办一次,但一年级第一学期及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补办。
2.乘车区间须如实填写父母居住的地址,不允许随意填写或涂改。
3.补办不得弄虚作假,如被发现将没收补办的研究生证,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当年的奖学金评选资格。
4.补办只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其他时间不予补办。
5.外地生源研究生证火车乘车优惠磁条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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