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研究生部决定启动2016-2017学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016年11月-2017年10月。
二、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申报人应为一年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重点项目申报人应为二年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一年级、二年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规定的学习年限内)。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每年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此外可作为成员再参与一个项目;每人每年最多进入两个项目组。
3.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期只能获得1项同类型研究生创新与实践项目的资助。已获批资助的研究生可以再申报其他项目,但不重复资助(“三助”项目、产学研项目、霍普金斯项目和非研究生部资助项目除外)。研究生实践与创新学分可重复计分。
4. 项目实际执行期限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博士生学习期限有必要的应延长至4年)。项目一般不得提前结项。
5. 硕士学习阶段,科技创新一般项目考核为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博士学习阶段,科技创新重点项目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学术新人计划。
6. 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的状态发生变化而不再满足申报条件和相关规定的,从发生变化之日起项目资助自动终止。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科技创新一般项目立项300项,资助金额为3000元/项。重点项目立项80项,资助金额为5000元/项,论文版面费另计(不超过2000元/项)、成果奖励另计。
四、评审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科技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存档稿》(附件2),并请导师签字,统一交到所在学院。
2. 初评
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按照研究部下达的相关指标控制数确定一般项目的立项名单和重点项目的推荐名单。
重点项目的初评结果分为“推荐立项”和“推荐复评”两种,推荐人数均应在规定限额内。推荐名额主要依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具体见《科技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立项及重点项目立项、推荐指标》(附件6),下学期开学后公布。
立项名单和推荐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填写《科技创新一般项目立项名单》(附件4)及《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交至研究生部。
此外,“推荐复评”的重点项目,需填写《科技创新资助重点项目申报书-评审稿》(附件3)一式五份,交至研究生部。
3. 复评
研究生部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复评”的重点项目进行差额复评。
4. 公示
通过初评并立项的一般项目,以及“推荐立项”的重点项目,“推荐复评”且复评通过的重点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7月-9月研究生准备申报材料;
2.2016年10月20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3.2016年10月21-28日学院组织初评;
4.2016年10月30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部提交材料如下:
一般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科技创新一般项目立项名单(附件4)
重点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
“推荐复评”重点项目的《科技创新资助重点项目申报书-评审稿》(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
5.2016年11月研究生部进行重点项目的复评并公示。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启铸恭温楼E-212研究生部实践与创新办公室
邮箱:xiongwei@cueb.edu.cn
电话:83951669
研究生部创新与实践办公室
20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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