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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证补办的通知

时间:2018-04-10 13:12:00  来源:  作者:

研究生证补办的时间、程序和具体要求如下:

1.补办时间:每年4月、6月、10月、12月的10~13日(休息日顺延)。

2.补办程序:

 (1)研究生证遗失,下载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填好到所在学院盖章。

 (2)研究生持补办申请表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补办手续。

 (3)取证时间为上述四个月的15~17日(休息日顺延)。

3.补办要求:

 (1)研究生证原则上只补办一次,但一年级第一学期及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补办。

 (2)乘车区间须如实填写父母居住的地址,不允许随意填写或涂改。

 (3)补办不得弄虚作假,如被发现将没收补办的研究生证,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当年的奖学金评选资格。

 (4)补办只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其他时间不予补办。

 

负责老师:崔老师 83951523 启铸恭温楼E-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