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研究生指导教师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和办法详见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2023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本次校内研究生导师考核继续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务必仔细阅读附件内容。
二、时间安排
校内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考核申请,学院于6月6日前完成导师考核,并将《导师考核汇总表》(从系统导出)、《校外兼职导师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cueb.edu.cn,纸版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位办。
因研究生院将对导师考核结果做复核,对于导师在科研系统中的科研成果未满足考核基本条件,但有其他成果未录入科研系统的情况,请将相应成果填在系统中的“备注”栏,并将科研成果佐证材料附在导师考核汇总表后,一并提交至学位办。
请各位导师按照学院时间结点提交相应材料,以免延误考核。
学位办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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