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我校自2016年起,逐步增设学位论文评审后修改和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环节,加强对开题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的过程管理,初步建立了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机制,收效良好。为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规范相关过程程序,现就进一步推进学位论文过程管理通知如下:
一、 学位论文开题
根据各学院安排,博士应在第4学期、硕士应在第3学期前完成。开题答辩应有文字记录,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修改情况做逐条说明,填写《学位论文质量监督表》(从学院领取),经导师审核同意后进入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开题答辩通过后,论文题目不得修改,如更换选题,需重新进行开题答辩。通过开题答辩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博士生不少于10个月,硕士生不少于4个月。
二、 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提交前1个月完成,答辩应有文字记录,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做逐条说明,填写在《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1)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三、 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程序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主动与导师联系,根据论文评审意见提出学位论文修改方案,并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反馈表》(附件2),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做逐条说明,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
四、 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反馈答辩专家提出的论文修改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反馈表》(附件3),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做逐条说明,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及向所在学院提交存档版纸质学位论文。
五、 纸质资料存档
以上表格需填写纸质版,全部存入学生综合档案。
学位论文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水平整体评价和学校办学声誉。近年来,国家颁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加大了对学位论文的抽检力度。抽检结果不仅会影响导师的招生资格确定,还会影响国家对我校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
请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务必重视学位论文过程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研究生加大修改投入,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提示:以上环节,如已完成,无需重新填表,未完成环节请使用通知中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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