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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202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1-18 11:15:00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精神,落实学校“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中关于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点任务和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优化修订工作。

一、总体原则

1.根据最新公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22)》《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各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的必修课程,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优化和完善。

2.培养方案的修订应紧密结合学校的战略目标和发展定位。(1)按照学校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发展定位,分类制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2)研究生培养要与学校学科专业的数智化转型和交叉学科平台建设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要加快推进人才培养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数智化转型,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建设自主课程体系;(3)要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

3.体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新时代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我校办学理念和各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应体现特色。

4.始终坚持把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培养方案修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大局观和全局观,具备国际化视野,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关,将高质量改革创新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二、修订范围

2025年招生的所有学位点,按招生专业修(制)订培养方案。

三、修(制)订重点

1.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既要符合国家战略和首都发展需要,又要突出我校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方向、优势和特色,注意区分各层次、各类别研究生培养目标。

2.研究方向。

各学位点须统筹优化学科方向设置,解决学科方向设置过窄、过泛、以项目代替方向等不合理的问题。各学位点应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设置研究方向,可另设定不超过2个特色研究方向。

3.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注重各层次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横向配合,规范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间的课程分类设置。学术学位的课程设置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加强方法论学习,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进一步强化教学计划中的研究方法类课程和分析工具类课程。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注重实务实操类课程建设,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真实情境实践等多种形式,提升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

各学位点须严格落实研究生核心课程要求,核心课程见《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及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本指导性培养方案。

其他课程设置须坚持科学性原则,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同时,增加反映学科专业特色的优质课程。

开设所有课程应同时规范英文课程名称。

4.课程学习与主文献研究。

学术型研究生应设置专业主文献,文献应为经典性或前沿性的代表性著作、重要学术期刊论文等。其中,重要学术期刊的选择应参照我校2024年最新修订的学术期刊目录。

5.学术活动与科学研究/实践与创新。

该环节总学分为10学分。

应对学术型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开展科学研究进行要求,学术成果要求应不低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

应对专业型研究生参加实践创新活动进行要求,与专业产教融合相结合,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有机衔接。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各学科须加强论文写作指导,单独设置论文写作指导必修环节,纳入科学创新实践学分。

6.毕业与学位授予。

按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分类发展意见指导不同类型研究生进行论文撰写。

四、工作组织

1.学习调研。各培养学院组织导师、任课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学习研讨研究生教育系列文件,在总结现有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结合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的诊断意见,在此基础上,选取3-5个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2.组织论证。各培养学院结合调研情况,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稿(初稿),邀请不少于5位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和新开课程进行论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专家中来自行业(产业、企业)的不少于三分之一。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连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情况说明》以及《××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的必修课程》提交至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培养方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安排纳入202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为保持培养连贯性,原则上4年内不再修订。

五、其他要求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纲领性作用,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顺利开展。

跨多个培养单位的学位点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

六、截止时间与材料提交

1.2025年3月12日前,各学院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电子版发送至pyb@cueb.edu.cn, 纸质版须经科研副院长签字,同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2.提交材料:各专业培养方案(含培养方案、教学计划、阅读文献等)、2025年各学院培养方案调整汇总表。

参考内容:

(1)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22)(参考资料)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对获取本学位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和相应的实践训练都有明确要求,请参照执行。

(3)《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2312/t20231218_1095043.html

(4)《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22/content_5545939.htm

(5)《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参考资料)

(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https://yjs.cueb.edu.cn/xkxw/glzdx/129942.htm

(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https://yjs.cueb.edu.cn/glzd/gzwj/xj/92896.htm

(8)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版)(参考资料)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8日


培养方案调整汇总表.xlsx
文件类型: .doc 培养方案调整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