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提高我校的学术影响,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具体资助要求如下:
一、 资助条件
学术会议资助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暂行)》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补充说明》(附件1)文件执行。
二、 会前申请备案要求
若符合资助申请条件,学生需在学术会议出行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的以下材料进行备案:
1、学术会议审批备案表(含导师手写签字、学院盖章)(附件2)
2、学术会议邀请函(含学术会议参与人名字)
3、会议日程(含本人口头交流或墙报交流的详细安排,可后补)
4、参会论文摘要(含论文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
以上材料交至:启铸恭温楼研究生工作部E211办公室
注:出行前请仔细阅读报销说明。
三、 会后报销要求
学术会议行程结束后一周内,学生需完成以下工作:
1、将参会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
2、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差任务及预算审批单(附件4)
(2)参会总结(不少于500字,需含本人参会交流发言照片)
材料交至:启铸恭温楼研究生工作部E211办公室
同时,参会学生本学期内需在学院开展学术报告或经验分享活动,分享学术论文和会议交流经验,并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新闻稿与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