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科学探索,培育学术新人,依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设置办法》(教研函[2010]2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管理办法》,现将2024-2026年度学术新人计划项目的有关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管理办法》。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需经导师审核同意;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排序推荐,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采取导师回避制度,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对申报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3. 公示结束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申报与材料提交
申报人提交材料包括:
(1)《申报书》纸质版3份、《申报书》(word+pdf)和《排序表》(word)电子版发至学院;
(2)研究成果复印件(封面、刊号信息所在页、文章所在目录页和正文页)1份;
(3)申请人指导教师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纸质材料均采用双面打印,将其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申报书》封面的档案袋中。
学院提交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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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申报书》、申报相关材料、排序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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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申报书》(word+pdf)、排序表(word)。
申报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yjsxm@cueb.edu.cn,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 具体资助和奖励办法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管理办法》;
2. 获批学术新人计划的申报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如有本人担任负责人的在研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须按程序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终止该项目。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0月20日-10月26日,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
10月27日-11月6日,学院初审并进行排序,提交至研究生院;
11月中下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立项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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