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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2025年度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5 09:00:00  来源:  作者:

  为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科学探索,培育学术新人,依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设置办法》(教研函[2010]2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5年度学术新人计划项目的有关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管理办法》。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书》,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采取导师回避制度,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对申报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3. 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会同研究生院讨论确定立项名单。

  三、申报与材料提交

  申报人提交材料包括:

  (1)《申报书》纸质版6份、《申报书》(word+pdf)和《汇总表》(word)电子版发至学院;

  (2)研究成果原件(原件返还)、复印件(封面、刊号信息所在页、文章所在目录页和正文页)1份;

  (3)申请人指导教师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纸质材料均采用双面打印,将其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申请书》封面的档案袋中。

  学院提交材料包括:

  纸质版:《申报书》、申报相关材料、汇总表(盖章);

  电子版:《申报书》(word+pdf)、汇总表(word)。

  申报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yjsxm@cueb.edu.cn,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资助和奖励办法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管理办法》;

  2. 获批学术新人计划的申报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如有本人担任负责人的在研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须按程序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终止该项目。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0月25日-11月1日,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

  11月2日-11月4日,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11月中下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立项名单。

 

  联 系 人:吕老师

  地      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启铸恭温楼E211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