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
学制三年 代码:120201
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各部门、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高层次专业工作和高等院校。
2、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3年。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
3、培养方式
(1)课程设置。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25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3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4门课程。
(2)补修课程。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3)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安排在第4-5学期,时间3-6个月。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证明。免修社会实践的学生应更多地参加科研实践,并提交相应科研成果。
(4)科研实践。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进行科研活动,潜心学术研究,除参与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项目外,还应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不得少于10次,且须填写科研实践报告卡并由活动主办院系签章。
(5)论文发表。毕业论文答辩前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与导师合作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6)中期筛选。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论文开题之前,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具体程序见相关规定。
(7)考试和考核。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采用考试、论文写作等方式考核。考试或考核不合格可重修,具体办法见学校有关规定。
4、学位论文与学位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特点。论文选题、开题、写作均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通过论文答辩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程序见学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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