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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时间:2026-04-16 14:49:00  来源:  作者:


为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 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试定于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举行,考试形式为现场笔试,地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区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具体考场参见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4月18日。

(二)我校将于4月21日公布普通招考考生水平考试成绩,接收考生复查成绩申请,并于4月22日公布复查结果。

(三)我校将于4月22日公布普通招考考生复试分数要求和进入复试的普通招考考生名单。

(四)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含申请考核、普通招考)的专业课考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地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区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考场安排请在2026年4月22日后登录研招网查询并下载准考证。考试科目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五)复试考核中的综合能力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以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4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复试考核实施细则。

二、 复试录取办法

(一) 进入复试标准

1. 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水平考核已于4月3日完成。通过考核进入复试的名单请查询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d4097d8b934d4bd5a05a32eec23307b8.htm

2. 满足学校2026年普通招考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且符合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实际上线情况制定

(二) 复试安排与程序

1. 我校将于4月20日起陆续公布各学院招生复试实施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cueb.edu.cn/zsks/index.htm)。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报考学院进行,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携带的材料可见《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点击查看),学院可根据复试需要要求考生提供其他材料。

3. 复试笔试、面试。

我校复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面试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三) 复试比例

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50%。

(四) 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分为专业课考试(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两部分。

1.专业课笔试于4月24日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组织。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以问答及学术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外文文献阅读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考核。

面试应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文文献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养考核三个部分。

(1)外语应用能力与外文专业文献测试结合进行,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考生至少抽取1道专业外文文献试题作答,主要考查学生阅读理解专业外文文献和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每名考生至少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用完作废不得再次使用。

(3)科研创新能力采取学术汇报形式,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实施细则进行),并接受专家评委的提问。

(4)综合素养考核。学院可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硕士专业、学习成绩、硕士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3.其他。

(1)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出复试的实践环节考核或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视性规定。其他考核要求须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2)对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复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可在复试前三天联系报考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的申请,学院汇总后提出初审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学院告知考生并实施具体合理便利。

(3)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学院可以组织思政部门参与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录在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点击查看)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复试考核分值要求

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考核中,外语应用能力30分、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为6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30分、科研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养为10分。思想品德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七) 总成绩计算

1. 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 考生的水平考核(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 考生的总成绩为专业课考试成绩与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其中专业课成绩占比为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为60%。

4. 考生的各项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的加总应以各项保留2位小数后的成绩为计算依据。

(八) 录取原则

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合格即可录取。

2. 各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招生人数的10%。

3. 每位导师在读与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 1 名,在读与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专业博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 6 名。

4. 在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以所报导师为标准进行排序,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在不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优先。

5. 同一报考导师下,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面试中的专业能力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总成绩低于60分者;

(3)申请材料和资审材料复核不通过者;

(4)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招生公平行为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或撤销录取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将被撤销录取资格并取消学籍。

7.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2026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已完成报到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应当在6月1日前寄到研究生院,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档案迁移要求请关注我校后续通知。

(九) 考生查询成绩途径

学院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index.htm)统一公示全校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十) 调剂工作

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专业间考生调剂,专业内导师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

(十一) 联系方式

1.学校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2.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3.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cueb.edu.cn

4.各学院考生接待电话和邮箱如下:


5. 监督投诉渠道

校研招办:010-83951759,yanzhaoban@cueb.edu.cn

校纪委:010-8395213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1. 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2. 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3. 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