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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8-03-20 16:06:00  来源:  作者: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分别成立行政管理专业、区域经济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另设复试秘书1人。小组成员应为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外国语测试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复试秘书应由在校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复试工作人员担任。

  外国语测试可以单独组织,复试教师应不少于2人。

  (三)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复试教师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均须严格保密。

  2、面试采取提问形式,其中,专业测试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题库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并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

  5、复试小组须指定两人负责汇总复试成绩 ,并签字留档。

  6、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为一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诚信评判,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四大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办法:各专业需建立专业面试题库,试题数量不少于20道;每位考生抽取不少于3道专业题做答。

  (2)学习经历与志向评定的具体办法: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以提问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需对考生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

  (3)综合素养考核的具体办法:结合综合面试进行,加强诚信评判;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的考核主要从言谈举止等方面来考察。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学院组织笔试、面试,专人接收笔试试卷,专人监督,专人摄像。

  1、第一批复试安排

  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一志愿上线生复试。

  

  笔试地点

  面试地点

 行政管理

  华侨学院D302教室

  博远楼第一会议室

 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

  博纳楼212

 区域经济

  华侨学院D303教室

  博远楼第二会议室

 教育经济与管理

  博纳楼5层第六会议室

 土地资源管理

  博纳楼215

 

  各专业笔试时间统一为:323 下午1:30-3:30

  面试(含英语)时间统一为:324 上午8:30开始

  2、第二批复试安排

  第一批未录满专业校内调剂生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共管理(MPA)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成绩评定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试占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15分,学习经历与志向15分,综合素养10分。

  (二)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的依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分别排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其它

  1、资格审查、体检等事宜参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

  2、本细则未尽事宜,请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五、考生接待电话、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专用监督电话

  学院招生工作接待电话:010-83952250。   

  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258。

  学校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128。

  北京市教育考试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