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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身份证号1101**********1221,考生编号 100386125200018,系报考我校2026级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且我校在招生简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学报到时段内)提交个人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该生在我校新生报到时限内,始终未能提交个人档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依照相关规定,做出取消其入学资格的决定。
如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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