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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双证MPA接收调剂公告

时间:2016-03-07 10:33:00  来源:    作者:
 

一、调剂条件 考生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申请我校调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管理类联考A类分数线。 2、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截至2016年9月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考2016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且符合MPA报考条件的考生。 4、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6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要求。 二、调剂程序 1.预登记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开通之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PA调剂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发至https://jinshuju.net/f/xkULp3 ,咨询电话010-83951563 2.正式提交申请: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入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及相关专业(院校代码 10038;专业代码 125200),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操作指令。 三、学制、学费、复试 请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MPA招生简章  四、联系方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吕老师 010-8395156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PA 教育中心
                                          2016年3月4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pdf
文件类型=.pdf b579f51e1f2b989cdf4b0cf7e5482754.pdf (224.6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