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举行。为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请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点击阅读)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发布的有关考试信息,严格按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一、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2024年12月11日起,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注意:只允许携带一张《准考证》入场,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准考证上无座位号标识,请考生于考试当天在考场(教室)门口查看。
2.请考生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准考证上注的考试文具参加考试,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内容相关材料、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包等物品禁止进入考场大楼。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所有考场均已配备挂钟,考生无需自带手表。我校考点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如携带有饮水用具,不允许放在桌面,只可放在座位旁的地面上。
二、考场分布及交通信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具体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考场分布在博学楼、慎思楼两个教学楼(具体位置见下图)。
考生可以从学校北门、南门或西门进入学校。学校北门、南门及西门将于考试期间每天早晨6:30起开启考生入校通道。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校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学校周边停车位紧张,考生切勿自驾前往,请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考生进校时必须出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相关材料携带不全、或无法确认身份真实性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考生进入校园后,请直接前往所在考场教学楼下寄存物品,不要在其他区域活动或逗留,以免错过入场时间。
三、入场要求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统一要求,今年研考入场时有智能安检门检查、人脸识别等环节,考生须提前在考场外指定区域存放个人物品,再进入考场安检区。每科考试开考前60分钟开始安检,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1.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将考试用品以外的个人物品存放在考场楼前指定区域,同时领取物品存取凭证,考试结束后凭物品存取凭证取回个人物品。注意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安检区,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等物品进入安检区。
2.考生进入考场安检区,须依次通过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门及手持金属探测器检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封闭管理区域。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请考生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并当场出具。
注意:我校考点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四、考试要求
诚信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就餐休息安排
1.中午考生可在食堂就餐,第二餐厅三层,第三餐厅一层侧厅、二层、三层,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用餐。由于午餐用餐时间人流集中,易形成排队拥堵,考生也可以到考点周边就近用餐或自备简餐。
2.由于天气寒冷,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和第三餐厅对外开放,考生中午可在此休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实行网上阅卷,为方便扫描,请考生务必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题。自命题科目的条码粘贴问题请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研考自命题科目条形码粘贴说明》。
2.学校所有考试科目均提供草稿纸,考生不得在准考证正、反面涂改或书写,涂改书写内容无论与考试内容是否有关,均视为作弊。
3.请考生持续关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网信息,有关考场安排等最新通知将及时公告。
4.考试期间天气寒冷,请考生做好防寒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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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可带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考点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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