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招生考试» 招生动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细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1-04-06 15:25:00  来源:  作者:

    为积极稳妥做好2021年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制定会计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含申请-考核、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的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14:00-17:00,由学校研招办统一组织,考试地点为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考场安排请登录https://yjs.cueb.edu.cn/zsks/index.htm或到启铸恭温楼现场查询。

    (二)复试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及复试的程序

    1.复试时间:2021年4月15日(周四)下午13时开始会计学博士复试综合能力考试。

    2.复试方式:考生、专家到校集中复试。

    3.复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

    4.复试程序: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后,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生进行现场面试。

    5.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及要求

    考生按学院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综合能力考核),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3)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提供)

    材料(1)-(4)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

    普通招考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准备如下材料:

    (5)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7)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模板,要求两位老师中不含所报考导师),需密封后提交;

    (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点击下载模板);

    (9)获奖、学术或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5)-(9)进行复试时使用。

    复试时考生不得佩戴口罩,经过身份证和准考证识别后方可进入“考场”。复试开始前,工作人员需再次确认考生身份。考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进行复查,如发现有替考、抄袭、代答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学籍。

    (三)复试比例

    会计学院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不低于150%比例进入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考核分为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科目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2.综合能力考核以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不低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术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等进行考查。

    (1)考生至少抽取1道专业外文文献试题作答,主要考查学生阅读理解专业外文文献和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与外文专业文献测试结合进行。

    (2)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评价采取答辩形式,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请提前准备PPT),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

    3.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评价由复试考核小组在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过程中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将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加盖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于5月30日前提交至我学院。

    4.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五)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考核中,外语应用能力为30分、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为60分、综合素质为10分。思想品德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考生的总成绩为专业课考试成绩与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专业课成绩占比为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为60%。

    (七)学院公布复试结果的时间、网址

    复试结果需由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4月18日前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https://accdep.cueb.edu.cn/。

    (八)学院接待、受理考生投诉、举报的电话。

    接待电话:010-8395239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