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五届“学术报告月”系列活动第十四期,在11月9日晚六点于慎思楼111教室如期举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刘隽副教授做了以《“是—应当”问题及其伦理学研究路径 》为主题的学术报告,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是”与“应当”问题是休谟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也是关系伦理学学科根基建立的基础问题。这一问题自提出以来就不断有人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解读,从不同的方面给予回应,并提出各种解决办法。此次学术报告,我们将跟随刘隽老师一同探讨“是—应当”问题的提出、其重要意义以及人们的解读和辩论。刘老师开门见山先向大家介绍了“是—应当”问题,即the“Is—Ought”Problem、the“Is—Ought”Gap 或者是the fact/value gap的定义,也就是休谟所提的“如果前提不包含道德判断,则无法推出道德判断作为结论”,换句话说就是我们不能由“是”所引导的事实判断中推出由“应当”所引导的价值判断。接着老师根据休谟在《人性论》中的一段原文解读出三个重要内容:第一,由“是”到“应当”的推理是一个思想上的跃迁。这一跃迁是否合理、客观、符合逻辑规则,有待我们去说明和论证。第二,“应当”表示一种新的不同于“是”的关系,而这种关系还有待于详细的说明。第三,道德判断依赖的并不是我们的理性。同时老师也指出,休谟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人们关注这种形式的推理,因为这种推理的成立与否关系到整个已有的伦理学体系的巩固。然而,休谟对这个问题并没有给出自己的回答,只是站在对伦理学关怀的角度提醒着人们这个问题在悄悄地发生着。之后,老师向我们介绍了真正将这一问题推到风口浪尖的人——摩尔,他提出“自然主义谬误”和“开放问题论证”对“是—应当”问题加以补充和说明,由此使该问题成为伦理学史上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其核心主张是不能将道德属性还原成事实属性,自然命题和道德命题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个“Gap”。有论证就有反驳,接着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反驳“是—应当”二分的代表人物:麦金泰尔的“bridge notion”、赛尔的“惯例性事实”和普特南的“厚事实概念”都主张“是—应当”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而反对绝对二分。
最后,刘隽老师指出休谟的论证也不是建立在严格的逻辑推理基础之上的,而“应当”概念的变化会带来该问题的不同解答。“是—应当”问题的讨论并没有结束,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究竟是什么?伦理术语与自然术语之间能否划等号?还在等待着人们去解答。
至此,一场学术氛围浓厚的报告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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