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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办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暨研究生培养机制建设研讨会

时间:2013-07-04 08:03:00  来源:    作者:

 

2013年6月29日下午,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聘任暨研究生培养机制建设研讨会在西国贸酒店文慧阁会议室成功举行。党委常委、副校长丁立宏、专业硕士中心主任赵慧军、法学院全体领导以及部分教师和专业硕士研究生出席了此次会议。多名来自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的领导和专家代表全体受聘导师应邀参加会议,并就研究生培养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热烈研讨。
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主持了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他首先介绍了与会嘉宾,并对到会的领导专家以及广大师生表示热烈欢迎。丁立宏代表学校致辞,他向各位嘉宾介绍了首都经贸大学专业硕士学位办学的历史与现状,随后指出,根据教育部的政策要求,对于专业硕士的培养机制,在案例研讨,实习实训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实行双导师培养机制是其必然选择。对于此次法学院所聘任的兼职研究生导师,丁校长要求法学院应主动联系沟通,为校外专家参与我校法学人才培养作好服务工作。专业硕士中心主任兼研究生部副主任赵慧军则介绍了学校MBA中心的办学经验,提出法学院应当总结已有成熟做法,力争专业硕士办学更加到位。法学院院长喻中也认为法学院历史沉淀深厚,前景光明,应当利用北京的地域优势,为专业硕士培养争取更多机会和资源。最后,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益铭宣读了聘任名单,丁立宏副校长向与会嘉宾授予聘书,并合影留念。
随后,由法学院米新丽副院长主持会议,对专业硕士培养机制进行专题研讨。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胡卫列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提出了专业硕士办学应解决目标设定、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培养方向等四个方面的核心问题。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陈海光提出,法学院应当利用经贸优势,发挥地方特色,在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和突破。司法部研究室任永安处长指出,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要注意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和新精神,以论文质量为抓手,改革教学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俊宝介绍了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提出可以在庭审旁听、司法实习、学术交流、问题研究等方面展开深度的合作。房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廖春迎则建议,应充分将校外导师的优势融入校内硕士培养全程 ,在专业硕士的课程设计方面不断进行优化。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峰提出,法学研究生毕业后适应社会必须经过四个阶段,即基础阶段、过渡阶段、成长阶段、提高阶段,因此,专业硕士培养应当有的放矢,根据四个阶段的特点设计相应课程。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文辉认为,尽管近些年法学毕业生的素质越来越高,但司法实践中仍然缺乏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因此,建议学校适当考虑硕士生的本科知识背景和优势,借势培养,帮助专业硕士尽快成才。高通律师事务所敬云川律师着重强调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并对法学院与律师事务所互动模式的建立以及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模式创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共同合作开展热点法律问题的研讨等。高朋律师事务所的张峥律师则结合自己所参与的青年律师培训工作,对校内外导师沟通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富有卓见的建议,例如建立职业共同体,增设一些能够培养学生与当事人沟通能力的课程等。参会的导师和研究生代表也纷纷从教与学、研与用等方面进行发言,表达了对法学院建设研究生双导师培养机制的希望和建议。
最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海霞总结指出,法学学科的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密切相关,特别是我校作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财经类院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是客观的要求,兼职研究生导师的加入必将对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对各位专家能够在百忙中莅临会议以及他们所表现出的高度责任感再次深表谢意。本次聘任仪式的举行,恰逢法学院获批法律经济学交叉学科博士点,初步建成了涵盖本科、专业硕士、学术型硕士、博士、博士后在内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会议研讨氛围热烈,效果良好,不仅宣传了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提升了法学院在社会各界中的影响力,会议上研讨所取得的成果也将对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