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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网上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10:57:00  来源:  作者:

    为方便研究生更好的规划课程学习,加强导师对学生的指导,要求201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学生和导师根据培养方案,协商确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以及专业课为必修课,选修课请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学分进行选择,不能少选。跨学科课程、全校公选课和暑期学校课程(1学分课程或2学分课程)均需要纳入“个人培养计划”。暑期课程最终开哪些课程,需根据暑期课程开放选课时再确定。

    学生在3月24-30日上网提交“个人培养计划”,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导师审核

    导师在3月31日-4月10日审核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操作流程见附件2。

    导师审核后,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原则上将不再做修改,请各位导师务必按照专业要求,积极指导学生选课。

三、学院审核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要确保每个学生均完成了培养计划的制定并且导师均审核通过,从系统中导出“已提交培养计划学生信息表”,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4月17日前提交培养办。

四、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务必于4月10日17:00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导师审核,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本学期起培养计划制定结果将视作课程预选结果,课程如因计划人数不足开课条件将不予开课;201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第一学年(即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课已经开设,制定计划时需与实际选课情况保持一致。

    不制定培养计划可能导致部分课程无法开课,同时学生本人的学分及毕业审核将出现问题,所以请同学们务必在导师指导下慎重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培养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附件3-学院审核学生培养计划的操作说明.docx
文件类型: .doc 附件3-学院审核学生培养计划的操作说明.docx 
附件2-导师审核学生培养计划的操作说明.docx
文件类型: .doc 附件2-导师审核学生培养计划的操作说明.docx 
附件1-研究生网上制定培养计划操作说明.docx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研究生网上制定培养计划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