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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预选课的通知

时间:2016-12-14 14:16:00  来源:  作者: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研究生部将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预选课工作,现将预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课

        1. 预选课时间:201612141500201612201500。研究生应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修读课程。必修课已自动生成,选择上课班级即可;选修课可以试听两周,开学两周内进行加退选。此次预选课只选本专业培养方案里的选修课以及全校公共选修课(共16门,课程编号sg开头),跨学科选修课到下学期初加退选时选。

        2. 研究生所选课程要达到一定的人数才能开课。硕士生选课人数达到5人、博士生选课人数达到2人、全校公共选修课达到15人方能开课。个别学生人数少的专业,选课人数须大于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3以上方能开课。

二、学分

        1. 为保证学习质量,每学期所修课程不得高于20学分。在学习必修课的同时,可选修本专业、跨学科以及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除本专业必修课外,其他课程均视为选修课。

        2. 2017年即将毕业的研究生请认真核对是否已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分数,如不足一定进行选课并修足学分。

三、重修安排

    下学期需要重修的学生务必于36日前下载重修申请并上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重修可自学或插班学习,选择后者学习方式原则上要到原任课教师的班中上课。

四、其他

        1. 选修课可试听2周,开课2周内在网上确认个人所选课程,课程确认后不得再做调整。选定的课程必须坚持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参加考试。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必须进行重修,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可以不重修,但成绩将如实记载(不记学分)。

        2. 部分课程信息以及是否开课会有所调整,请广大同学及时核对课程信息,并相互转告。

    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师生。

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