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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度“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2-01-11 09:33: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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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同时为备战2012年首都和全国第七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教务处、团委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月至4月期间,组织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度“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背景和目的

   “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在国家教育部支持下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2012年将举办第七届首都和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业激情、引导和激励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使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锻炼学生的组织策划能力、提高学生的学术作品制作能力,为学生学术作品展示提供良好的舞台。

   “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是我校学生课外与实践创新活动中重要的竞赛之一,也是大学生科研与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展示的平台。学校“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选拔作品参加首都和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凡在2012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加竞赛。

    2、鼓励参赛选手跨院系、跨专业组队,参赛选手原则上总参与项目不能超过2项,作品提交后不得更换组员。各院系应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大学生科研与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参加此项大赛。

  (二)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分为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D.电子信息类E.材料类F.机械能源类G.服务咨询类七大类。

   2、参赛作品必须有明确的方案名称和所设计的企业名称。作品应描述公司的商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揭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创新创业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参赛作品申报人数建议不超过7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不得进入决赛:非作者本人或本团队自主构思完成的作品;参赛作者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已经在其他竞赛(全国、地方各类竞赛)中取得名次或成绩的作品;违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伦理公德的作品;伪科学作品;过于脱离现实或不具备现实意义的作品;被投诉并被证明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雷同的作品;其他各类违反竞赛章程的作品。

    三、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作品准备阶段(2012年1月至3月1日)

    寒假前各学院按照通知内容完成比赛宣传动员工作,寒假期间及开学后两周内各参赛队按照参赛要求完成作品,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做好参赛准备。

   (二)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12年3月2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

   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12年3月2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为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本次大赛暂不需提交纸质版作品。请参赛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将报名表(附件1)、立项申请表(附件2)及创业计划书(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到sjmtzb@163.com。(请将三份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小组名称+作品名称的压缩文件)。

   (三)作品初审阶段(2012年3月)

    对提交上来的作品及立项申请表进行核对和确认,并组织评委对立项书申请表及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复赛的作品名单。

   (四)复赛、决赛阶段(2012年4月)

    进入复赛的参赛队伍,须对报告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与完善,并制作PPT,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准备最终复赛和决赛答辩。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校内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比例根据参赛队总数最终确定。同时从获奖作品中择优选拔我校参加首都和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的参赛作品。

    五、补充条款

    1.参赛选手须严格按上述条款参赛,对违规作品,主办方将取消其所获全部奖项。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

    3.所有作品在上交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一经上报不予改正。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团委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孟雪丽          电话:83952105

                                 教务处                     校团委

 

                                                 2012年1月5日

 

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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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书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doc 8ad75a5d9e077979b38af8e0c9452273.doc (51.00 KB)
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doc
文件类型=.doc 8e80c10c92d808013e748b9561901557.doc (3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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