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课:
预选课时间:2012年7月2日20:00—2012年7月6日7:00,必修课已自动生成,无需再选,学生只需选择选修课即可。选修课可以试听一周,开学一周内进行加退选。
二、学分:
为保证学习质量,每学期所修课程不得高于20学分。在学习必修课的同时,经导师或院系领导同意,参照培养方案可选修本专业、外专业以及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除本专业必修课外,其他课程均视为选修课,如果本人执意选修的课程与必修课时间冲突,但能够找到调课办法,可写出调课(必修课)申请。
三、重修安排:
下学期需要重修的同学,务必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下载《重修申请表》并上交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重修可自学或插班学习,选择后者学习方式原则上要到原任课教师的班中上课。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必须插班学习。
四、其他:
1、选修课可试听1周,开课1周内在网上确认个人所选课程,课程确认后不得再做调整。选定的课程必须坚持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参加考试。必修课考试不合格必修重修,选修课考试不合格可以不重修,但成绩将如实记载(不记学分)。
2、部分课程信息在开课前会有所调整。请广大同学于上课前及时核对课程信息,并相互转告。
请相关院系及时通知师生。
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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