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设置为研究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搭建了重要的平台。研究生兼任“助管”是提高研究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同时可以有效改善我校管理队伍的人员结构和增强管理队伍的活力。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生工作部与人事处协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遵照公平、公开、优先录用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就我校2012年研究生“助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的条件要求
1、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培养和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工作时间充足,每周至少保证课余时间能到岗3个工作日以上。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岗位原则上按照各院系管理岗位空编数设置,2012年的设置情况详细见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研究生“助管”岗位名额分配表》。未有分配名额但实际有需求的院系,可以书面提交设置申请,经研究生工作部和人事处批准后,可以增加设置。
三、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具体流程
1、 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助管”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2)上交至所在院系,交表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2、 各院系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岗位需求,采用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相应“助管”岗位的学生,并汇总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情况登记表》(见本通知附件3),盖章后于9月26日前交至研工部博纳楼34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xindan@cueb.edu.cn。
四、研究生“助管”岗位的审核及公示
研工部根据各院系最后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5天。
五、研究生“助管”的管理
各院系应合理申请和使用研究生“助管”岗位。为保障不影响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助管”岗位可以拆分使用,既可以实行多人一岗制(具体拆分情况请在反馈表中注明),相应“助管”工资亦拆分使用。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助管岗位指导教师”,代表院系具体负责助管培训、日常管理、期末考核等工作。
对于“助管”岗位或人员有调整的,院系应及时向研究生工作部报备,并提交情况说明。
六、研究生“助管”工资的发放
研究生“助管”的工资标准依据研究生工作部和人事处设定的标准执行。按月直接发放至研究生的银行卡。
联系人:张馨丹
联系电话:839515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研究生“助管”岗位名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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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5e455398fa96af1902000869ed523.xls (28.50 KB) |
附件2:研究生“助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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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77d7dffae3ee8c3fdacce24bfb91aa.doc (43.00 KB) |
附件3: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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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099404611c879c1e1375fab21ffd.doc (44.0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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