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同学拖欠学费的情况,财务处将于5月14日银行批扣学费,欠学费的同学请于5月13日之前将欠学费金额存入用于交学费的北京银行卡中,等待银行批扣划款。更换账号的学生请及时到财务处变更账号(博纳楼322办公室),用于交学费的北京银行卡应是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
学费、住宿费欠费学生,将学费存入北京银行卡,等待银行批扣。
本次划款是本学期最后一次集中划款,请毕业班的学生务必按时将所欠学费金额存入银行卡中。
划款后,学费发票会发到各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手中。请同学们领到学费发票后,务必妥善保存。学费发票是学生缴费的唯一凭证,如若因个人原因将发票丢失的,财务处不再开具其他证明。
财务处
2014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