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2014届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 学位申请工作,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现将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中心)按通知要求做好此次学位申请工作。
一、 学位申请人资格确认:
2014年2月28日前,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以下信息确认【课程成绩、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网上提交从2012级起使用)】同等学力人员应提交《论文撰写进程表》。材料不全的,将不能进入学位申请工作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领取《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二、 论文重复率抽查:
2014年3月7日前,各院系(中心)统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规则:学号、姓名、专业<如:22011000001张三行政管理>)。学位办在3月1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重复率抽查,对于重复率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或发现论文电子版与评审稿内容不一致的将取消此次申请学位的资格。更改论文题目应重新进行开题。
三、 论文双盲评审:
符合申请学位条件人员于2014年3月20日前由教学秘书统一到学位办领取《学位审批书》及学位论文封面15份,3月26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6份、硕士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力)3份,由学位办组织专家进行双盲评审。4月中下旬公布论文评审结果(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及答辩安排另行通知)。通过论文双盲评审的学生(博士、学硕、专硕)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详见附件1(未完成网上申请答辩的学生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程序)。
四、 科研成果:
学术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学校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增刊、论文集不计)、或学校认定为核心级别及以上的国际出版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正文3000字以上(同等学力人员应在申请学位前2年内);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并提交1篇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由相关学院(系、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增刊、论文集不计)、或学校认定为核心级别及以上的国际出版物上,至少发表3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5月15日前学生(博士、学硕)登录“研究生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科研成果的提交,打印个人成果单提交至学院,学院收齐汇总至项目办。博士应将公开发表专业学术文章原件提交至学位办审核。
五、 组织答辩:
请各院系(中心)统筹安排时间,6月13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校学位办,届时校学位办将组织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抽查。通过答辩的学生(博士、学硕、专硕)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并打印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单,签字确认交至学院,教秘汇总后提交至学位办,详见附件1(未完成将影响个人学位信息的上报与备案)。
六、对学位论文的要求:
(一)论文撰写、打印及装订工作,请遵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暂行规定》执行。学位论文正文“提要”改为“摘要”,字数在500字(博士学位论文1000字)左右,应附英文论文摘要(不含同等学力人员),应是中文摘要的全文内容,不再提交单独打印的论文摘要。
(二)专家评审论文封面只打印论文题目、专业及研究方向,右上角应用宋体二号字注明“评审稿”字样,扉页应打印全部信息。答辩论文(5份)按要求打印装订,但应在相应位置注明“答辩稿”字样。
(三)6月10日前各院系(中心)统一提交归档论文(5份),封面及扉页打印全部信息并按要求打印装订。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校图书馆(归档论文及电子版由各院系汇总)。
六、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月15日前将学位审批材料汇总到学位办,届时将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学位授予信息将在学位会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请各院系(中心)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顾全大局,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的学位授予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学位办将不再受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4年01月14日
学生网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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