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研究生部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研究生教育文件,经第二届研究生教育大会充分讨论,并提交第三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将相关文件通知各学院(系、中心),请依据新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制定和修订的文件如下: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条例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
附件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
附件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
附件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
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
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
具体文件内容请登录研究生部网站的管理制度栏下查询。
研究生部
201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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