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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学术新人计划”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6-09-06 13:54:00  来源:  作者: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学术新人计划管理办法》,为保证“学术新人计划”项目的质量,跟进受资助博士生的论文写作进度,研究生部现对2015-2017年度“学术新人计划”项目受资助博士生开展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原则

  1、按照规定,接受资助后的第一年内应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核心A级别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至少1篇学校认定的权威级别论文。

  2、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注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术新人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单位必须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二、考核材料与安排

  1. 所有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录入研究生“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

  注:“研究生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论文成果→录入成果“基本信息”→填加“论文作者”→保存;若独立作者需作者本人的账户录入;若非独立作者,可其中一名作者录入即可。

  2.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刊号信息所在页、文章所在目录页和正文页)和原件(备查);

  3.认真填写完整的《2015-2017年“学术新人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表》(见附件,填表不限于单元格留空,按照内容自行调整);

  4. 研究生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考核答辩,根据情况安排资助资金的二次拨付。请于9月9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备齐并提交至启铸恭温楼(华侨学院院内)E-212室,联系电话:83951669/2588。

 

  研究生部创新与实践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附件:2015-2017年“学术新人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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