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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13:21:00  来源: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和范围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或四年,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博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

近期,研究生院对在校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和培养情况进行了核查,41名博士研究生、31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218名博士研究生、326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督促超过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尽快完成学业,实现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有序疏解,现对这544名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

二、具体工作安排

各学院可采取组织学习情况汇报、提交科研汇报材料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取得联系并逐一告知、预警;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延期研究生的学业指导,督促研究生保质保量完成学业;对于完成学业有困难、达不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可结合学籍清理工作进行有序疏解。请学院于11月22日前统计学业预警学生的预计学位申请日期,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管理。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新学期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各类学籍异动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不符合要求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保留相关工作资料。

2.建立预警机制。各学院要切实发挥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及时有效的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学习状况,督促按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以免错过办理时间,影响正常毕业进程。各学院要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建立一对一的沟通机制,提前一年向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告知最长学习年限和最晚毕业时间,做好预警工作。

3.做好服务保障。学籍清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涉及学生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在工作中务必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明和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同时,工作中要做好相关证据的留存工作,形成相关工作档案,以免事后产生纠纷。相关管理文件、申请表格和学籍异动信息均可在《研究生手册》和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或下载。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