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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首经贸政发〔2025〕39号),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现将申请提前毕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3年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提出提前毕业申请: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以上处分。
2.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已按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达到毕业审核通过的标准。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自入学之日至申请提前毕业资格时已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校科研处认定的B1类及以上期刊学术成果,作者要求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论文及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获得提前毕业资格后,博士学位论文须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且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相关要求及申请学位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于2025年11月21日前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和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英文学术论文须提交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一并提交至学院审核。
2、导师审查
导师应充分考察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学位论文的写作质量和写作进度,评判是否同意其提前毕业,并签署意见。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本学院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名单,填写《申请提前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1,含证明材料)、成绩单纸质版和科研成果原件纸质版(英文学术论文须提交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于2025年11月26日10: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ygb@cueb.edu.cn。
对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提前毕业研究生,由学院负责组织预答辩,并于2026年3月提交学位申请,完成申请学位的其他要求。
4、学校审批
研究生院将对拟批准的提前毕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即正式批准;如有异议,待学校研究后再予公布。凡获批准允许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外审前没有完成申请条件中所规定的要求,学校将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转为正常培养生。
三、工作要求
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工作是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励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条件组织审核,确保提前毕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申请提前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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