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评选北京市2015届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附件1)
二、 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应届硕士研究生。
2、各院(系)应严格按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各院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认真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盖院(系)公章。
4、为做好优秀毕业生事迹的宣传工作,为2015级新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学生处将制作优秀毕业生事迹宣传册。因此,要求认真梳理在学期间的成长历程,撰写本人的事迹汇报材料,2000字左右。
5、各院(系)在6月5日前,须做好评选、公示工作。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及本院(系)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上报研工部(地址:博纳楼329,邮箱gaochen@cueb.edu.cn)。
联系人: 高晨 83951757
研究生工作部
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通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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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6c04c6b42146bd2354e49399269a96.xls (26.50 KB) |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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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d9ad59ff35489d64a2f5d3bb8e0fc3.doc (35.50 KB) |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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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e467e11e6c867fb6900d81e146b0f1.doc (45.50 KB) |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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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e9542d08b24c245fbe96a716e686d2.doc (30.0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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