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7 16:10:00  来源:  作者:研究生工  作者: 研究生工作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52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含2015级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1.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选修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进入博士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2.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以及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3. 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同一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等)不得重复使用。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优先申请:
5.省部级以上(含)科研成果奖励署名获奖人;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权威期刊学术论文2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不低于CSSCI期刊级别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6.学术创新成果突出,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中取得突出成绩;
7.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社会服务、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榜样性人物。
各院(系)可在以上条件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其他条件。
三、评奖名额
依据北京市教委下达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60名。
四、评选程序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初步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上述工作由所在院(系)负责。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 申请
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主要成果一览表》(附件3),并请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申请研究生应于2015922前提交上述表格(附件2、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首页及期刊封面复印件、专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硕士研究生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华侨学院E2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qiuli@cueb.edu.cn(请注明学院)
() 初评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应由院(系)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一般不少于7人。
1. 初评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由评审委员会参照《首都经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自行制定。
2. 初评结果分为“推荐获奖”和“推荐答辩”两种,推荐人数均应在规定限额内。推荐名额主要依据各院(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具体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3. 推荐学生名单应在院(系)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院(系)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4),与附件2、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一起(需在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于20151010前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华侨学院E2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qiuli@cueb.edu.cn(请注明学院)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时间安排在10月中旬,一般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
() 复评
研究生工作部邀请有关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差额复评。复评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10月中旬。
() 审定
“推荐获奖的硕士研究生,“推荐答辩”且复评通过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初评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 公示
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的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 奖励
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同时,按“博士研究生每生3元、硕士研究生每生2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 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院(系)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相关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自觉抵制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若有任何问题,请与研究生工作部刘秋丽联系,联系电话:83951641,电子信箱:liuqiuli@cueb.edu.cn(请注明学院)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主要成果一览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5915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文件类型=.doc 873ebca67fb3f991b7b49fe84a79ce06.doc (40.50 KB)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文件类型=.doc 2cafd71a62dc53eef17ba04ee3453914.doc (49.50 KB)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主要成果一览表(1).xls
文件类型=.xls 547897794af69a50be181290fa3f470f.xls (21.00 KB)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doc
文件类型=.doc 7214ca51669eefcf4623d67aec3733fb.doc (60.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