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学费住宿费的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于2012年10月21日之前将学费住宿费放入北京银行卡中,如家庭确有困难,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学费缓交申请表,缓交申请只限特困学生,填好表格于2012年10月25日前由院系统一交到(博纳楼339房间),无故不交学费住宿者,取消今年学业奖学金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