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研究生学生榜样,展示研究生奋斗风采,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开展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博士一年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用原硕士学段身份申请。
二、评选指标
研究生“三好学生”指标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参评人数5%分配,具体指标请查看附件。
三、评选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增长见识,丰富学识。
3.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过硬的心理素质。
4.严于自律、品格高尚。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
四、评选程序
1.学院评审方案的制定
各学院应按照评选办法要求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三好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答复申诉等工作。同时,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制定本学院“三好学生”推荐评选工作暂行方案。工作小组名单、评审方案已在学院网站公布。
2.研究生个人申请
(1)各学院应将评选通知、评选办法和本学院评选暂行方案通知到符合参评要求的研究生。
(2)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即日起在系统提出申请,并导出《研究生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报送至培养单位(申请审批表格篇幅严格控制在正反1页)。
3.各学院评审推荐
(1)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形成本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各学院经公示的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在12月28日14:00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交材料包括:《2023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汇总表》(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和《研究生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
4.学校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推荐名单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并将拟获三好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表彰决定存入研究生本人档案。研究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结合校级评选办法,充分征求研究生学生工作系统、教学管理系统、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群体意见,制定好本学院的评选暂行方案。在本次评选结束后,各学院要在再次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原有工作安排,形成本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后,于2024年3月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各学院要严格评审程序,确保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要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和相关要求进行评审,不得超额报送。评审工作应充分征求研究生集体和研究生导师意见,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研究生的实际表现,以书面形式对自己所带研究生提出评选建议。
3.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破除学术评价中唯论文等不良导向,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完善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各项组织工作,要加强对研究生先进典型的培养和选树,更好地发挥评审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联系人:崔老师 8395164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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