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首经贸政发〔2017〕61号)的有关规定,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4名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姓名
|
层次
|
年级
|
专业
|
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后四位
|
X黎
|
硕士
|
2017级
|
应用统计
|
0619
|
X铮
|
博士
|
2016级
|
区域经济学
|
0036
|
廖X緯
|
博士
|
2016级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079
|
孙X珺
|
博士
|
2015级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026
|
现将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首页、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研究生院公告栏公告,公告期从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告期满视为通知送达。
研究生本人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受理。收到此公告的同学可以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的退学决定告知书。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10-8395164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