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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时间:2021-11-23 15:07:00  来源:  作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首经贸政发〔2017〕61号)的有关规定,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3名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姓名

层次

年级

专业

身份证号后四位

韩X

硕士

2015级

公共管理

0024

王X

博士

2014级

劳动关系

1121

王X

硕士

2015级

企业管理

9543

    现将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首页、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研究生院公告栏公告,公告期从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公告期满视为通知送达。

    研究生本人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受理。收到此公告的同学可以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的退学决定告知书。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395164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