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2020年下半年学籍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理对象
按照工作安排,本次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本次清理包括2012级(含)之前的未毕业博士研究生(42名)和2013级(含)之前的未毕业硕士研究生(10名)。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复学申请的研究生。
3.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集中报到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5日至6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时间段内报到注册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出暂缓注册的申请,如在2020年9月21日前(开学两周内)仍未完成报到注册且未提交暂缓注册申请的研究生将进行学籍清理。
二、学籍清理工作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按时完成摸排和清理工作,并认真做好登记:
情况一:清理对象拟在2020-2021年第一学期拟申请学位的,按照学位授予审核工作通知规定的程序办理。未通过论文评阅或答辩的,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可在一年内再次申请学位。逾期未申请或再次申请仍未通过的,学业终止。
情况二:学生自愿放弃学业或在2020-2021年第一学期不能按时申请学位的,将在2020年10月30日对其学籍进行清理。研究生本人应于10月16日前主动到就读学院办理退学手续,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发放结业证书;逾期未主动办理退学手续的,各学院应于10月19日前完成审查,将名单提交研究生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将对其做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决定和退学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情况三:个别达到清理条件的研究生确有特殊原因,且预计一年内可以完成论文答辩的,可于9月30日前向学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申请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本人入学后学制年限内的学习情况;本人在延期期间尤其是2019年6月以后论文的进展情况;本人预计学位论文答辩日期。申请书需由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认为确实可行的,可于10月19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院务会研究后,于10月23日前答复是否允许延长一年。
如不在上述三种情况之列的,请各学院注明具体情况,研究生院将会同学院讨论后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规范管理各类学籍异动和新学期学籍注册工作。严格审查各类学籍异动网上和纸质申请材料,对不符合办理相关学籍异动的要准确做出判断,符合办理相关学籍异动的要及时办理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2.建立预警机制。根据学籍异动的类型和时间,提前通知研究生进行延期、复学、退学等相应手续的办理,以免错过规定办理时间。对即将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各学院务必提前一年向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等相关人员发出通知,明确最长学习年限和毕业时间,做好预警工作。
3.建立学籍清理工作档案。学籍清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涉及学生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在工作中务必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做好证据留存工作,形成相关工作档案以免事后产生纠纷。
4.研究生手册和研究生院网站均有相关管理文件、申请表格和学籍异动信息供查看和下载。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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