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的要求,开展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本次专家库报送工作是在前期已有部分专家库基础上进行的信息更新与完善,请各学院采集本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含已备案的兼职导师)信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按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中的内容及格式要求汇总在《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的第一个sheet表)中,前期采集过的数据会以邮件形式向各学院发送。
请各学院于3月22日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填写完整后,到学位办登录“教育部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数据。
因数据采集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学术信息等,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无误。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