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第二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此次学位申请工作。
一、 学位论文质量监控
为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院于2024年6月出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请导师、学院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把控学位授予各环节,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二、 学位申请人资格确认
学位申请人确认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培养环节,博士生和硕士生应确认开题通过时间距本次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分别不少于10个月和4个月,同时预答辩通过时间距本次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月(过度期间,本次学位申请,博士生的预答辩通过时间距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提交截止时间按照不少于1个月执行)。同等学力人员还需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进入学位申请程序。
学位申请中涉及的学位申请纸质材料,开学后由学院统一到学位办领取后发放填写。
三、 匿名论文的提交
本次学位申请采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请于9月3日前完成以下所有操作(毕业审核通过者方可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系统将在9月3日上午10点关闭):
1、学位申请人申请
请在匿名论文提交前确认系统中的毕业审核是否通过,系统对毕业审核与学位论文评审申请进行了关联,未通过毕业审核的研究生不能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各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匿名PDF版论文和TXT版摘要,匿名论文和摘要一旦审核,不允许修改,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注:匿名论文不得包含“封面中部的培养单位(指学院)、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关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的说明;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致谢;作者简介”(专业名称和学校信息请保留)。摘要请直接将中文摘要的文字部分粘贴到TXT文档中上传。
2、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
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后,请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查看论文、填写评语并审核是否同意学生的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3、学院审核
导师审核通过后,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满足学位申请条件,特别是学位申请次数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并在系统中做是否同意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的审核操作。各学院还要成立学位论文规范审查委员会,对论文规范性进行逐一审查。
学生、导师、教秘的操作指南详见《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学位8)、《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导师版)》(学位9)、《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教秘版)》(学位10)。
四、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执行。学位办将于9月4日返回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各学位申请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结果,对于需要进行复检的,请于9月10日10点前重新在系统中进行二次申请,二次检测结果于9月11日返回。
请各学院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顾全大局,认真组织好本次的学位申请工作。关于学位论文评审、科研成果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存档论文和存档材料提交等事宜开学后另行通知。
注:文中所有文件可在“研究生院-管理制度-工作文件-学科与学位”中下载;所有附件请在下载区选择相应序号文件下载(研究生院-下载-学位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