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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北京市2022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及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4-16 13:29: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反馈及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2022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反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反馈2022年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我校共有138篇论文被抽检,其中,有2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2票及以上“不合格”评议结果),工商管理学院1篇(学硕)、金融学院1篇(学硕)。评议结果已通过邮件反馈给各学院院长。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因教育主管部门抽检的硕士论文出现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的导师,立即停止招生资格两年”规定,本次抽检涉及的存在问题论文的研究生指导教师2023年度导师考核为不合格,且立即停止招生资格两年。

请各学院将论文评议程序及结果通报于每位导师,并查找问题,对有“存在问题”论文的学科和导师,学院需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对出现“一般”评议结果较多的学科和导师,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及学位论文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在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强化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任,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二)加强导师指导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学校对于研究生培养环节中的各项要求,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及学位论文写作的指导和质量把关,在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等各项环节,认真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各项环节评审专家的建议和意见,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三)强化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加强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管理,严格开题答辩、预答辩、论文评审、科研成果审核、答辩等各项环节的管理,同时,应将各项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导师。各学院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建立常态监督机制,定期抽查研究生学习及科研工作进展,督促本单位研究生按照计划完成学习及科研工作。

(四)规范论文写作

研究生及导师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撰写,注重格式规范,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学位论文。各学院应建立学位论文规范审查委员会,在学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前,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逐一审查、严格把关。

三、学位论文质量自查工作

请各学院,以学位论文抽检为契机,对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做自查。自查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制度执行情况

研究生学位管理相关制度是否落实,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是否存在疏漏等。

(二)培养过程管理情况

自查在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导师指导、导师队伍建设、论文答辩、学院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原因分析和解决举措。

(三)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情况

自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同时应排查重点学生(如港澳台学生、国际留学生、延期毕业学生、在职研究生等)的学位论文,排查重点导师(如退休导师、兼职导师、在上级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等)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形成排查清单,并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案。

对于本次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学院,还应就如何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请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6月6日前提交至学位办。

学位办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