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以及《专业学位硕士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兼职导师信息备案工作。
一、 备案范围
本次信息备案范围包括在本学院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校外兼职人员。
二、 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导师的基本信息、学科和联系信息等,详见《校外兼职导师信息备案表》。
三、 材料报送
12月7日前,各学院将《校外兼职导师信息备案表》盖章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位办公室(华侨学院E211),电子版发送至xwb@cueb.edu.cn。
四、 其他
1. 建立研究生导师动态信息库,是我校加强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学院予以重视,认真组织备案工作。
2.导师备案信息将涉及今后导师招生和考核等工作,所报送信息请务必规范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学位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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