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为加强我校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以及《专业学位硕士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兼职导师信息备案工作。
一、 备案范围
本次信息备案范围包括在本学院(系、中心)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校外兼职人员。
二、 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导师的基本信息、学科和联系信息等,详见《校外兼职导师信息备案表》(见附件1)。
三、 材料报送
12月19日前,各学院(系、中心)将《校外兼职导师信息备案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科与学位办公室(博纳楼342)。
四、 其他
1. 建立研究生导师动态信息库,是我校加强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学院(系、中心)予以重视,认真组织备案工作。
2.导师备案信息将涉及今后导师招生和考核等工作,所报送信息请务必规范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学科与学位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校外兼职导师信息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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