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现启动201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一、 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1.遴选条件和程序
遴选条件和程序详见研究生部网站“管理制度”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以及附件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附件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
2.时间安排
登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申请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学硕导师申请者为教授/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提交本人近一年(2014年05月31日至2015年05月31日)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专硕导师申请者提交本人近三年(2012年05月31日至2015年05月31日)的挂职锻炼、社会实践、项目研究、咨询和管理等工作的证明材料,并提交本人近一年(2014年05月31日至2015年05月31日)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申请者为讲师职称(或相当职称)提交本人近五年(2010年05月31日至2015年05月31日)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均由科研处审核打印并盖章(请于06月15日至18日集中到科研处办理)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附在《简况表》后,连同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不超过3件)一起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于6月24日下午4时前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位办,逾时不予办理。报送材料包括:《简况表》和《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一)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个人成果原件。
二、 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1. 遴选原则和范围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博士生导师数量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本次遴选按一级学科设置指标限额:应用经济学不超过8人,工商管理不超过3人,管理科学与工程不超过3人,统计学不超过2人。
2. 遴选条件和程序
遴选条件和程序详见研究生部网站“管理制度”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以及附件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与工作程序》。副教授破格申请按照附件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与工作程序》规定执行;教授,基本符合申请博士生导师条件,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一) 近5年作为第一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
(二) 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
(三) 博士点建设的方向带头人。
破格申报人员的遴选按正常申报工作程序进行,但不占各学科指标限额。
3. 时间安排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申请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提交申请者本人近五年(2010年05月31日至2015年05月31日)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由科研处审核打印并盖章(请于6月15日至18日集中到科研处办理)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附在《简况表》后,连同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不超过3件)一起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于6月24日下午4时前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位办,逾时不予办理。报送材料包括:《简况表》和《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个人成果原件。
联系人:赵铁生、惠卉 联系电话:83951639、83951487
研究生部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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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c80130fa3eacdb5f03daa6dd0d1c6f.xls (23.5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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