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新一轮领导干部换届、聘任工作已经顺利完成,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生了变更,为了保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需要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各分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工作。
2、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院(系、中心)审批,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6月23日中午11:00前将分委员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华侨学院研究生部学科与学位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k@cueb.edu.cn。
联系人:惠卉 电话:83951487
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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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c5290187b87491d577dfab660a185.xls (19.50 KB) |
研究生部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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