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工作,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及学位论文撰写质量,现将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中心)按通知要求做好此次申请学位工作。
一、 论文重复率抽查
2013年3月7日前,各院系(中心)统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文件),学位办将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第一次重复率筛查并将提供反馈信息。3月18日前将对各院系(中心)提交的修改论文进行最终筛查,对于重复率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或发现论文电子版与评审稿内容不一致的将取消此次申请学位的资格。
二、 2013届研究生
(一)符合申请学位条件人员于2013年3月20日前由教学秘书统一到学位办领取论文封面,学位办免费提供论文封面15份。
(二)3月26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6份、硕士学位论文3份,由校学位办组织专家双盲评审。
(三)4月中下旬公布论文评审结果。(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及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 同等学力人员
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人员于2013年3月20日前各院系统一到学位办领取论文封面。3月26日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3份。由校学位办组织专家双盲评审。4月下旬公布论文评审结果,通过学位论文评审者由院系统一领取《学位审批材料》。
四、 科研成果
5月15日前各院系(中心)统一提交学校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增刊、论文集不计)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正文3000字以上(同等学力人员应在申请学位前2年内)。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8周以上(含8周)全日制实习,并提交一篇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由院系(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公开独立发表专业学术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五、 组织答辩
请各院系(中心)统筹安排时间,6月1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校学位办,届时校学位办将组织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六、 对学位论文的要求
(一)论文撰写、打印及装订工作,请遵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暂行规定》执行。此次不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学位论文正文“提要”改为“摘要”,字数在500字(博士学位论文1000字)左右,应附英文论文摘要(不含同等学力人员),应是中文摘要的全文内容。
(二)专家评审论文封面只打印论文题目、专业及研究方向,右上角应用宋体二号字注明“评审稿”字样,扉页应打印全部信息。答辩论文(5份)按要求打印装订,但应在相应位置注明“答辩稿”字样。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提交归档论文(5份)封面及扉页打印全部信息并按要求打印装订。
七、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于2013年6月15日前,由各院系(中心)统一将学位论文5份,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校图书馆(归档论文及电子版由各院系汇总)及学位审批材料汇总到校学位办。届时将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
请各院系(中心)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顾全大局,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的学位授予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学位办将不再受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办公室
2013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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