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实现我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财经大学的目标,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2017年遴选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工作即将开始,
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具体情况,组织好此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页“管理制度”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查询路径为:研究生院-管理制度-工作文件-学科与学位)。遴选条件及工作程序参见《工作条例》第二章中附件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附件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
二、申报时间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含校外聘请的专业人员)请填写《申请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附件1)。在申请指导教师类别相应框内划“√”,并提交申请者本人近五年(2012年05月31日至2017年05月31日)的科研成果及本人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审核打印并盖章(请于5月31日至6月2日集中到科研处办理)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附在《简况表》后,连同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原则不超过5件)一起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交至各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6月9日下午3时前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申请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申请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位办,电子版请发送至xwb@cueb.edu.com。
届时将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各学院提交的科研成果原件请教学秘书在会后及时取回。
联系人:杨晓蕾、王越乙
联系电话:83951639、83951487
学位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