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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预答辩的通知

时间:2012-11-30 08:44:00  来源:    作者:

 

各学院(中心):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章第十八条之规定,为确保论文写作质量,各学院(中心)应在20133月上旬前组织完成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预答辩工作。各专业应成立35名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对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并对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论文水平、以及论文写作是否规范提出修改意见。如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博士生不能保证论文写作质量,应推迟论文答辩。要求各学院(中心)认真组织、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请教学秘书提前一周将预答辩时间报送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