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章第十八条之规定,为确保论文写作质量,各学院(中心)应在2013年3月上旬前组织完成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预答辩工作。各专业应成立3至5名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对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并对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论文水平、以及论文写作是否规范提出修改意见。如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博士生不能保证论文写作质量,应推迟论文答辩。要求各学院(中心)认真组织、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请教学秘书提前一周将预答辩时间报送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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