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系(中心)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一、学位申请人向所在院系(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由院系汇总后交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二、2012年11月15日前各院系(中心)统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6份、硕士学位论文3份,由校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11月下旬公布论文评审结果。(论文封面统一到学位办领取,论文排版、打印装订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2012年11月20日各院系(中心)统一提交公开独立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的刊物复印件(原件由各院系负责审核),博士研究生提交公开独立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并领取答辩材料。
四、请各院系(中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时间,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学位办。于2012年12月13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学位办将对答辩工作及程序进行抽查。
五、论文评审稿、答辩稿与归档稿均须由指导教师及作者本人签字。论文评审稿3份封面只打印论文题目、专业,右上角注明“评审稿”字样,扉页应打印全部信息。论文答辩稿5份封面及扉页应打印全部信息,右上角注明“答辩稿”字样。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博士、硕士各提交归档论文5份,论文封面及扉页应打印全部信息。
六、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于2012年12月20日前,由各院系(中心)统一将归档论文、电子版以及答辩材料汇总到校学位办。届时将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位办
20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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