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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术型非英语类专业统招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的英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2-03-27 10:50:00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1年第七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定,学术型非英语类统招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的英语水平要求变更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工科照顾类专业为405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6.0及以上;
3、托福成绩95分及以上
4、北京市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其他学位授予事项依照现行规定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条例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文件将按照程序做相应的修订。
研究生部将于20126月组织第一次北京市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未达到上述规定英语水平的正在申请学位和符合补授学位规定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2.3.27